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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审查的提示

2021-07-20 07:480项城网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周口市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广告及营销宣传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的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及营销宣传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下列情形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及营销宣传:

1.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2.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7.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5.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

6.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

7.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的;

8.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不得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内容;不得含有集资或者变相集资内容。

五、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及营销宣传,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开发企业名称;

2.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3.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

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标明上述事项。

六、不得采取下列及其他方式混淆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和房屋功能用途:

1.将实际用途为“办公”、“商铺”等商业办公性质的房地产宣传为 “住宅”、“公寓”、“酒店式公寓”等;

2.修改或隐瞒已核准的房地产项目名称中涉及商业用途的元素,如“商业广场”、“办公楼”等,擅自改用其他名称进行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居住用房;

3.使用“定居”、“安家”等用语,或者起居室、卧室、厨房等房间效果图,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住宅用房。

七、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标注“可利用空间”、擅自改变房屋单元空间分割、“买一层享两层”、“买一层送一层”等易误导消费者实施违法建设的提示性符号或者用语。

八、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九、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销售的单套价格或者本次销售房源的平均价格、价格区间,一律以人民币标价,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涉及价格优惠的,应当明示所优惠的条件、时限以及幅度或者数额,不得采用购房者无法辨明的限制性表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或者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十、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用地图表示地理位置的,应该使用测绘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地图为基准,按比例表示;涉及项目位置表示的,可以该项目与具体参照物的实际距离表示,也可以具体道路名称牌号表示,不得隐匿街区借以拉近与目标参照物的距离;禁止使用时间来表示距离,不得使用“紧邻”、“周边”等模糊不清的用语。

十一、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设施和市政条件处于规划中的,应当显著注明“规划中”并标明出处,处于建设中的应当显著注明“建设中”,严禁做引人误解的宣传与表示。

十二、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项目的效果。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及营销宣传中注明“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

十三、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涉及银行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银行的名称及贷款额度、年限。

十四、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十五、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十六、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评估师和评估时间。

十七、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应当使用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住宅小区(楼)、建筑物的标准地名,并显著标明,不得违反地名法规规定,不得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名。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必须显著、清晰表示,所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等,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十九、涉及有奖销售的,应当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有关有奖销售的专项规定,且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二十、不得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广告活动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强化广告及营销宣传的审查自律,严格把关,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及营销宣传内容。   

对于发布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内容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惩处,也欢迎广大市民、消费者通过1231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投诉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及营销宣传活动。

2021年7月19日


来源:周道客户端

(责任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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