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项城网,请登录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项城 >> 正文

项城市全面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专项治理工作

2020-09-03 10:030项城网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项城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项政办〔2020〕14号)成立了领导专班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了工作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image.png

一、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参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以及无证幼儿园治理等工作,牵头做好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摸底排查、政策宣传等基础性工作。

(二)发展改革部门。参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加强对配套幼儿园建筑设计的监管,将必要的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按规定划拨。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的监管,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治理中的园舍安全检查工作。

(五)财政部门。配合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涉及的购置或依法补偿方案。

(六)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移交后的幼儿园办园性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七)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八)公安部门。将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发现的无证幼儿园线索通报给教育部门。

二、工作进展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完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做好补建、改建、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土地供应、行政许可、质量监督和联合验收工作。教育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逐个幼儿园研究制定教师、幼儿安置和治理移交方案,明确治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风险评估。

image.png

目前我市除个别小区配套幼儿园手续没有办理齐全外,其他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居周口市中上水平。

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部门互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

(项城市住建局   王森林)

(责任编辑:高敏)

精彩评论(0)

广告占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