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
3.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本专业领域学术技术水平达到省级先进或领先水平者优先(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IF≥3分);
5.年龄35周岁以内,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引进的情形。